18亿亩耕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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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 年小麦收购工作的通知 余姚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根据宁波市发改委、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波市分行联合颁发的《关于切实抓好 2021年小麦收购工作的通知》(甬发改粮储〔2021〕183号 )精神 ,为 进一步促进我市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我市粮食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了今年我市小麦收购政策 ,现就做好2021年小麦收购工 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省定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敞开收购农民生产的余粮。今年出台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中等质量标准)每50公斤为113元。根据现有市场收购价格情况,决定我市小麦收购价格每50公斤为115元(符合中等质量标准)。 二、继续实行订单粮食补贴和大户补贴,订单内小麦每50公斤补贴23元,对经营 面积 5 0 亩以上且全年稻麦播种面积也为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实行大户收购环节补贴,每50公斤补贴标准为7元。全年收购结束后,公司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大户清单,及时将种粮大户实际订单收购数量提供给农业农村局。 三、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小麦收购质量卫生有关规定。坚 持依质论价,做到既不压级压价,也不抬级抬价,杜绝收购人情粮,小麦质量卫生指标做到每车必检。订单收购的小麦必须是2021年我市当地生产且符合国标中等及以上质量和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对于达不到地方储备粮补库质量要求的,不享受订单补助政策,收购时要单独储存、单独处理;对于经检测卫生指标超标和等外的小麦,按照“购得进、销得出”原则组织收购,价格标准为: 一、1000<呕吐指数≤2000 其它指标达到中等质量标准收购价格1.10元/斤 二、2000<呕吐指数≤3000 其它指标达到中等质量标准收购价格1.05元/斤 三、呕吐指数>3000 暂不收购,但可以积极牵线搭桥,帮助农民联系销路,切实为农户解决超标和等外小麦出路问题。 四、小麦收购所需的贷款,由公司向市农业发展银行贷款。 五、认真部署小麦收购工作。切实做好粮食收购工作,对保持粮食市场和价格稳定,促进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要充分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主渠道作 用,组织开展小麦收购工作,落实好收购政策。要切实遵守“五要五不准”收粮守则,突出优质服务,方便农民售粮。要切实做好农民余粮的把控工作,严格防止陈粮、“转圈粮”以及周边地区粮源流入我市政策性收购渠道。要加强订单小麦收购管理,严禁利用订单套取政府补贴。要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保证收购、储存环节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六、对于按中等质量标准及以上收购的小麦收购完成结束后要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满仓小麦进行卫生检验,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小麦要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严防这部分小麦流入口粮市场。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余姚市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余姚市支行 2021年5月14日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年0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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