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城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2021年0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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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余姚城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公告 为优化停车服务方式、缓解城区交通拥挤,倡导绿色出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和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指导意见》(甬综执联〔2020〕9号)及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调整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时段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区域划分 一级:东至中山路,南至北兰江路,西至西石山路,北至丰山路—子陵路; 二级:东至城东路,南至谭家岭路,西至开丰路—玉立路,北至西环北路—北环东路; 三级:除一级、二级区域之外的其他区域。 二、收费时间及标准
三、实施时间 《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余发改价〔2021〕10号)于2021年7月29日印发,自2021年8月30日零时起正式实施。 四、缴费方式 道路公共收费停车泊位实行智能管理模式,车主可通过收费路段告示牌扫码添加“甬城泊车”APP或微信小程序,实行先驶离后支付的方式缴纳停车费。 请在实施收费管理区域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主严格遵守公共停车泊位使用规定,自觉服从现场巡检人员的管理,做好规范停放,足额缴费。对多次催缴未缴纳停车费的车主将通过交通违法处理平台予以处罚。 管理单位:余姚市景邑停车产业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96382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 余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8月25日 (来源:余姚新闻网-余姚日报 编辑:夏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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