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2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 2022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浙考发〔202218

关于做好 2022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 号)精神,以及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 号)和《关于做好 2022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 号)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将此项考试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 6 18 日至 19 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 6 18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6 19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考点设在各市(含义乌市,下同),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6 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3 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1 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 限相应增加 2 年。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5 年。 以上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教育实习期和成人教育脱产学习时间除外)。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 1

 

三、获得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特别提醒:已取得的证书(合格证明),证书上的错误信息无法修改,请各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正确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本人照片。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一)除个别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二)对 使用告知承诺制 报考的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上网公示,除有情况反映外,不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三)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包括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的,下同)、学历等证书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的,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 成绩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四)网上报名时,若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本年度此项考试不再使用告知承诺制。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成绩和证书使用等)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报考资格、当次考试全部成绩,以及已取得的证书无效等处理。

 

五、网上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流程 报考人员应于 4 21 日至 29 日上午 1200 点之前,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链接,或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按系统提示,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再分别按以下流程完成报考。

1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如下:(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 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号、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验通过后(一般 24 小时),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考区、 报名点等)。注意:如学历等信息无法在线核验,需上传相关证书材料后,方可继续选择报考信息。

2)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 (点击)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在阅读系统上的《承诺制告知书》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签署并提交(不允许 代为承诺)。

3)在承诺书提交后,直接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 随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                              

4)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 留存备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报考人员可在未交费且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但一旦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撤回承诺 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

2不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如下:(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 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号、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验通过后(一般 24 小时),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考区、 报名点等)。注意:如学历等信息无法在线核验,需上传相关证书材料后,方可继续选择报考信息。

2)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随后点击确认,同时必须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

3)报考人员还须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右上角通过搜索词条下载打印,考试名称修改为本项考试)。打印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报名表请妥善保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用于现场考后报考资格核查。

4)报名时一旦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则无法返回选 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

3.“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如下: 对于不使用告知承诺制人员中的撤回承诺不适 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其报考流程除少一个选择环节外, 其他环节均按以上不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操作。

(二)注意事项

1.对于 2002 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 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若无法在线核验的,须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的报考流程。

2.对于报名时须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且为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在上传相关证件材料后,还需联系省人事考试院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的报考流程。

3.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后再作处理。

4.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后,才能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报名,提醒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 时间。

5.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 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自行进行修改;在点击确认 打印报名表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6.在档案库中有合格成绩的老考生,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7.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规定,报考人员原则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浙江省内)。如非我省考生,以及因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漏交或错交考试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 

8.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支付宝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省部属单位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 88395085

 

六、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 6 13 日至 17 日登录报名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市(考区)人事考试机构处理。

特别注意:若姓名和身份证号同时有误不得修改,准考证不要有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根据浙价费〔201671 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 每人每科 60 元,报考中级主观题每人每科 65 元,报考高级主观题每人每科 70 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

 

八、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中级)科目为主观题,用黑色墨 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书写作答,其他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各科目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 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削笔刀、计时器(无声、无收发和拍摄功能)、医用口罩。

考生必须凭本人未作人为标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开考 5 分钟后禁止入场,2 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电子设备,以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题本和答题 卡上的注意事项作答须知,按规定要求涂写个人信息和作答,同时要检查题本和答题卡,如有印刷、装订等质量问题 应当即举手报告。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若影响考试和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因考生自己污损或答错位置的答题卡不得更换。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对考场实施全程监控。提醒各位考生务必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

 

九、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和证书制发

(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在报名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核查。考前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报考资格认定,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还应完成以下工作流程: 1.对于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直接上网公示 10 个工作日。

2.对于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所需提交的材料,由省民政部门另行通知。

3.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民政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相关市(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核查。在未查清事实前,以及考后审核逾期的,先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相关规定处理。

(三)证书制发。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 号)精神,对于通过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绩合格人员,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电子证书后,由考生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纸质证书后,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予以公告,相关考生可在该网上申请纸质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往后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 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十、有关要求

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和民政部门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 2)。

(一)考点下设至县(市、区)的市,要延伸考务管理,加强考务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采取切实措施,积极协调教育(学校)、公安(治安、网监、交管)、经信(无线电管理)、网信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考试的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要下大力预防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第 31 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安全顺利实施。

(二)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和民政部门相关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分别做好报考技术和报考条件咨询工作。要及时做好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成绩通过的人员,以及有情况反映人员 的考后核查工作。对需要现场核查的人员,信息联络要到位,谨防遗漏。要确保核查信息的完整和及时传送。

(三)届时,如受疫情影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确保考试防疫安全。具体实施方法和要求,参见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发布的《考点防疫方案》和《考生防疫须知》。

附件:1.   2022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咨询电话

2.   2022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

2022 4 18

 

抄送:省人力社保厅专技处、省民政厅社慈处,各市民政局。

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 2022 4 18 日印发

 

附件

1  2022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咨询电话

浙江省本级 0571-87053105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4:30-17:00

杭州市本级 0571-85164897 0571-88180199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30

上城区 0571-86974964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30

拱墅区 0571-81955996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30

西湖区 0571-58119809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30

滨江区 0571-87702072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30

萧山区 0571-82624220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

余杭区 0571-88729136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4:00-17:00

临平区 0571-89197973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30

钱塘区 0571-82987517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30

富阳区 0571-63341317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

临安区 0571-63722366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桐庐县 0571-58585719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

淳安县 0571-64821875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

建德市 0571-64723686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

西湖风景名胜区 0571-87179535 周一至周五 8:30-11:45 14:00-17:00

宁波市本级 0574-89184255 0574-89189078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30

海曙区 0574-87236000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江北区 0574-87451785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镇海区 0574-86258832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6:30

北仑区 0574-89384173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鄞州区 0574-87419560 0574-87419398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奉化区 0574-88507391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余姚市 0574-62838616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慈溪市 0574-63046803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宁海县 0574-65258021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15

象山县 0574-89387881  0574-89387882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前湾新区 0574-89280404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高新区 0574-89288759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温州市本级 0577-89985177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

鹿城区 0577-55577281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

瓯海区 0577-88533433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

龙湾区 0577-86968507 周一至周五 8:30-11:00 14:30-17:00

洞头区 0577-59386270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

乐清市 0577-61880230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瑞安市 0577-65806059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永嘉县 0577-67225761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00

平阳县 0577-63711029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

苍南县 0577-59892866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

龙港市 0577-59911802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

文成县 0577-59025411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

泰顺县 0577-67569712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

湖州市本级 0572-2312390 0572-2113167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00

吴兴区 0572-3392311 0572-3392310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00

南浔区 0572-3012200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00

德清县 0572-8062283 0572-8062536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长兴县 0572-6034778 0572-6040061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安吉县 0572-5317185 0572-5123310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南太湖新区 0572-2702312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00

嘉兴市本级 0573-83958609 0573-83958980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30

南湖区 0573-83835732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秀洲区 0573-82720284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

嘉善县 0573-84457792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平湖市 0573-85639719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海盐县 0573-86110180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16

海宁市 0573-87288517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桐乡市 0573-88028776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

嘉兴经开区 0573-83680688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嘉兴港区 0573-85235872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00

绍兴市本级 0575-88003062 0575-88003070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越城区 0575-85735733 0575-85733919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柯桥区 0575-84126728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上虞区 0575-82022001 0575-82930652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诸暨市 0575-87606513 0575-89001100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嵊州市 0575-83263558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00

新昌县 0575-86621900 0575-86337356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金华市本级 0579-82112050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婺城区 0579-82225590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8:00

金义新区(金东区) 0579-82163160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金华开发区 0579-89155089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8:00

兰溪市 0579-89022060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8:00

东阳市 0579-86655182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义乌市 0579-85271573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

永康市 0579-89260216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

浦江县 0579-84103149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

武义县 0579-87662348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

磐安县 0579-84661895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衢州市本级 0570-3026696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柯城区 0570-3020170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衢江区 0570-3838736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龙游县 0570-7022012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江山市 0570-4579072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常山县 0570-5897693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开化县 0570-6523759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舟山市本级 0580-2039557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00

定海区 0580-2608940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00 17

普陀区 0580-3011126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00

岱山县 0580-4478992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00

嵊泗县 0580-5082473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00

台州市本级 0576-88698305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椒江区 0576-88225874  0576-88888582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黄岩区 0576-84121336  0576-84121319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路桥区 0576-82557215  0576-82465163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临海市 0576-85311253 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00-17:00

温岭市 0576-89961738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玉环市 0576-87219292  0576-87221234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天台县 0576-83930543  18072510539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仙居县 0576-87774427 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00-17:00

三门县 0576-83337913 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00-17:00

台州湾新区 0576-88909628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3:30-16:30

丽水市本级 0578-2090266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莲都 0578-2185025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龙泉 0578-7761830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青田 0578-6501930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云和 0578-5121780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庆元 0578-6113398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缙云 0578-3138583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遂昌 0578-8128206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松阳 0578-8801728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景宁 0578-5626867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附件 2  2022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时间工作安排

4 18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4 21 日至29日上午1200点之前 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网上交费。

5 9 日前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上报试卷预订单。

6 6 日前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按规定格式和方式上报考场数据。

6 6 日前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上报指挥班子、值班人员名单。

6 13 日至 17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6 16 日前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做好接收试卷准备,试卷到达后严格按规定交接、保管和运送。

6 18 日至 19 考试。

6 20 日前 各市将试卷送回省考院。

考试成绩经国家相关部门确认后考试成绩经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核验后

1.公布考试成绩。

2.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10 个工作日。

3.省民政部门及时组织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成绩合格人员,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电子证书后 相关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

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纸质证书后 相关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申请资格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